根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明确将政策管理牵头部门调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21年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
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
依据《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财关税〔2020〕2号)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有关要求,经意见征集、研究评估、专家评审等环节,修订形成了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2021年修订)公示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示意见反馈表,并于公示期内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
以下为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部分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