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丹
(拉丁学名:Nephelium lappaceum L.),又名:毛荔枝,韶子,红毛果,红毛胆;为东南亚原产之无患子科大型热带果树,马来文称之“rambutan”,意为“毛茸茸之物”。成熟的红毛丹果并非都是红色的,也有黄色的果子。有的红毛丹的核的大小近似于芝麻。红毛丹的味道类似于荔枝。
红毛丹准入国家/地区名单:企业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热点”→“进出口动植物检疫”→“企业信息”→ “植物产品类”→“水果”→“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查询新鲜红毛丹的准入国家。
检疫审批怎么办理呢?需要注意什么?
- (1)申请单位可登录海关总署的“互联网+海关”并在动植物检疫模块下选择相应的类别办理《检疫许可证》。
- (2)海关根据审核情况,自初审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二十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海关总署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 (3)《检疫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在许可数量范围内分批进口,可以跨年度使用。
- (1)进境新鲜水果仅能从《检疫许可证》上的“进境口岸”入境,进境口岸应具有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资质。
- (2)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可登录海关总署门户网站→“专题专栏 ”→“ 业务专栏 ”→“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查询。
1.报关需要提供的单证:
进口红毛丹申报时除提供一般贸易性单证外,还需提供如下单证:
(1)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输出国家/地区国家植物检疫证书;
(3)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原产地证书。
2.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1)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植物检疫证书准则》的要求或双边国家议定书的要求。
(2)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
(3)已与我国签订协定(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的,还应符合相关协定中有关植物检疫证书的要求。
(4)植物检疫证书上的进口商和所办理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收货人以及进口贸易合同的买方应三者一致。
3.包装箱和标签要求:
(1)包装箱上应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
(2)每个包装箱和零售包装盒上应使用中文和英文标明货物名称、生产地点和产品加工状态、原产地、加工厂和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包装日期、保质期和净重等信息,每个发运货物的托盘上用中文标明“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1.当红毛丹到达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2.检验检疫内容主要包括核查货证,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实施安全卫生等项目检测。
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除害处理:
发现检疫有害生物或其他有检疫意义的活的有害生物的,具备有效处理方法的,实施除害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放行。
2.以下情况作退运或销毁处理:
a.植物检疫证书或许可证等相关证书无效、货证不符的;
b.包装箱上未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果园注册代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的;
c.来自未经注册的果园或包装厂的;
d.发现带有枝条、叶片或土壤的;
e.经检验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除害处理方法、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