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1.2000 焙烧黄铁矿
海关依企业申请,按照 “先放后检”模式对进口铁矿实施重量鉴定、品质检验并出具相关证书。
进口铁矿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不需要海关出具进口铁矿品质证书的,海关不再实施重量鉴定、品质检验,对进口铁矿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放行,海关保留抽查验证、监督检验职能。
危险性杂物:开采过程中未引爆的残留雷管、可燃炮线及其他易燃易爆类或毒性外来杂质。
检疫类杂物:支护用的道木、树皮、木块、木楔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杂草、稻草、草绳、草袋、生活垃圾,泥土,动物尸体等动物性杂物及其他检疫类外来杂质。
其他外来杂物:开采过程中已引爆的雷管皮(雷管头),生产过程中废弃的杂铁(如铁丝、道钉、焊条、螺栓、焊渣及其他设备的零部件等),大块矸石,塑料(如装炸药的塑料袋、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方便面袋及其他塑料包装物等),纤维(如纱线、丝绵、绳线、编织袋、水泥袋、包装箱等),纸类(如炸药包装纸、纸箱及纸板等),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混入的闸瓦、沙石、石块等,以及其他非危险性和非检疫类外来杂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