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带、裙带菜
知识放送
01
海带≠裙带菜
而裙带菜成体有1~2米长,叶片较海带薄,颜色比海带浅,中部有明显隆起,叶片有裂纹呈裙带状。
除了碘含量之外,在其他营养上裙带菜比较有优势,如钙、镁、锌、铁、硒含量上裙带菜更胜一筹。
02
进口时如何监管?
可在《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网址:http://43.248.49.223/)查询相关信息。
▲海关总署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公布获得注册的企业名单。
可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址:https://www.singlewindow.cn/#/)→全部应用→其他应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系统,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水产品注册方式为: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食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所地海关备案。
可登录进口食品化妆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网址:http://ire.customs.gov.cn/)进行备案。
▲海关依法对需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管理。食品进口商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
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其他养殖水产品以及日本输华水产品实行检疫审批制度。可登录“互联网+海关”平台(网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行检疫审批申请。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行申报,提交报关所需资料,除了合同、装箱单、提单等一些必要单证外,进口水产品应提供经海关总署确认格式和版本的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从日本进口水产品还应提供经海关总署确认格式和版本的原产地证书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单证审核:
海关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信息审核。
▲现场查验:
海关对业务系统命中查验的水产品进行现场查验,按照《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对于进口水产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标明以下内容:
- 商品名和学名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批号
- 保质期限和保存条件
- 生产方式(海水捕捞、淡水捕捞、养殖)
- 生产地区(海洋捕捞海域、淡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养殖产品所在国家或者地区)
- 涉及的所有生产加工企业(含捕捞船、加工船、运输船、独立冷库)名称
- 注册编号及地址(具体到州/省/市)
- 必须标注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对业务系统命中抽样送检的水产品进行抽样送检,重点关注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微生物等项目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合格评定:
进口水产品经海关合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口。进口水产品经海关合格评定不合格的,由海关出具不合格证明;
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海关书面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其销毁或者退运;
其他项目不合格的,经技术处理符合合格评定要求的,方准进口。相关进口水产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仍不合格的,由海关责令食品进口商销毁或者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