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国家卫健委、海关总署、红十字总会和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发布《特殊血液出入境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特殊血液是指出于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目的,用于患者、临床急需但是无法在本国(地区)境内获得、需跨境获取的、捐献配型的特殊血型血液、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
特殊血型也就是稀有血型,仅限于Rh血型系统中的CCDEE、Rhnull、Rhmod、D--、D..,以及 MNS、P1PK、Lutheran、Kell、Lewis、Duffy、Kidd、Diego、Yt、Xg、Scianna、Dombrock、Colton、Landsteiner-Wiener(LW)、Chido/Rodgers(CH/RG)、H、Kx、Gerbich、Cromer、Knops、Indian、OK、Raph、John Milton Hagen(JMH)、I、Globoside、Gill、Rh-associated glycoprotein(RHAG)、FORS、JR、LAN、Vel、CD59、Augustine、KANNO、Sid、CTL2、PEL、MAM等血型系统,在中国人群中红细胞抗原表型频率,包括组合抗原表型频率小于千分之一。
血液中心(由《血站管理办法》确定)、移植医疗机构、境外骨髓库作为申请主体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递交特殊血液出入境申请材料,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向海关申请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及通关手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不接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的出入境申请。
血液中心申请特殊血型血液入境,应当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交《特殊血液入境申请表》,包含以下内容:
1.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用血医疗机构出具的患者病情说明;
2.拟入境的特殊血型血液及其标本生物安全情况说明及检测报告;
3.境内无法获得该血型血液的说明;
4.境外特殊血型血液捐献者相关材料;
5.特殊物品描述文件,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成分、来源、用途、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等;
6.申请单位承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及通关手续所需的其他材料。
血液中心申请特殊血型血液出境,应当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交《特殊血液出境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境外用血医疗机构出具的患者病情说明;
2.拟出境的特殊血型血液及其标本生物安全情况说明及检测报告;
3.申请国或地区境内无法获得该血型血液的说明;
4.特殊物品描述文件,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成分、来源、用途、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等;
5.申请单位承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及通关手续所需的其他材料。
境内移植医疗机构应当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交《特殊血液出境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入境材料
1. 境内移植医疗机构出具的患者病情说明;
2.患者移植计划;
3.拟入境的造血干细胞及其标本生物安全情况说明及检测报告;
4.境外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相关材料;
5.境内无法获得配型相合造血干细胞的说明;
6.特殊物品描述文件,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成分、来源、用途、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等;
7.申请单位承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及通关手续所需的其他材料。
境外骨髓库或境外移植医疗机构,应当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提交《特殊血液出境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1.境外骨髓库或境外移植医疗机构出具的患者病情说明;
2.患者移植计划;
3.拟出境的造血干细胞及其标本生物安全情况说明及检测报告;
4.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相关材料;
5.申请国或地区无法获得配型相合造血干细胞的说明;
6.特殊物品描述文件,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成分、来源、用途、输出输入的国家或地区等;
7.申请单位承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海关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及通关手续所需的其他材料。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海关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审批及通关手续,海关在收到全部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特殊物品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做好特殊血型血液出入境的海关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