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奥地利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28号)。允许符合条件的奥地利共和国输华乳品进口(以下简称奥地利输华乳品)。
一、奥地利输华乳品包括哪些产品?
奥地利输华乳品是指原产于奥地利,以牛乳、山羊乳和绵羊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经适当热处理的食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炼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矿物盐、乳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预混料(或基粉)等。
二、对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有什么要求?
奥地利输华乳品生产企业需经奥地利官方批准或注册,在奥地利官方的监督之下且
符合中国和奥地利有关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向中国境内出口乳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未获得注册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得向中国境内出口。
三、提供原料乳的奶畜有哪些要求?
为奥地利输华乳品提供原料乳的奶畜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来自符合下列条件的农场:
1.口蹄疫检疫限制已取消至少2个月。
2.农场未发生过牛瘟、裂谷热、牛传染性胸膜肺炎。
3.收集生乳时,农场过去12个月未因炭疽而受到检疫限制。
4.奶畜农场未发现布鲁氏菌病(Brucellosis)、牛副结核病(又称
Johne's disease) 、结核病(Tuberculosis)临床症状。
5.农场无小反刍兽疫、痒病和羊天花。
6.农场受奥地利共和国联邦社会事务、卫生、护理和消费者保护部监管。
7.农场及其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疫病按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陆生动物卫生法典和奥地利动物卫生法规规定而受到检疫限制。
(二)动物没有饲喂过奥地利及中国禁止给动物饲喂的饲料。
(三)执行奥地利共和国联邦社会事务、卫生、护理和消费者保护部制定的奥地利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并要求企业对原料乳实施检测。根据国家残留监控计划和原料乳检测结果,输华乳品中的兽药、农药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不超过中国标准设定的最高限量。
四、乳品的证书有什么要求?
兽医卫生出口证书用中文、德文及英文写成,证书的格式、内容须事先经双方确认同意。输华乳品应随附奥地利官方签发的兽医卫生出口证书。证书不得涂改,须有奥地利官方印章及官方检查员签字,目的地须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五、食品安全有什么要求?
(一)输华乳品应当符合奥地利、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如果向中国出口乳品的乳原料来自奥地利以外的国家(地区),应证明乳原料的产地可向中国出口对应的乳原料。
(三)产品或原料乳采用下列加工工序之一:
1.最低温度132℃至少1秒的消毒程序(超高温UHT);
2.如果乳的pH低于7.0,采用最低温度72℃至少15秒的消毒程序(高温-瞬时巴氏消毒HTST);
3.如果乳的pH为7.0或以上时,采用HTST程序两次。
六、什么产品需要办理检疫审批?
奥地利输华生乳制品、巴氏杀菌乳和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加工的调制乳,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获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七、乳品的包装、运输有什么要求?
奥地利输华乳品必须用符合中国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外包装要用中文及英文标明规格、产地 (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内包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标签上应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
奥地利输华乳品从包装、存放到运输的全过程,均应符合卫生条件,防止受有毒有害物质的污染。货物装入集装箱后,应加施封识,封识号须在兽医卫生出口证书中注明。运输过程中不得拆开及更换包装。
海关小tips:
允许进口乳品的国家及境外生产企业名单,可点击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哦~
允许进口乳品的国家:http://43.248.49.223/
境外生产企业名单:
http://jckspj.customs.gov.cn/spj/xxfw39/jkspjwscqyzcmd/4650504/index.html